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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美国旅行禁令的范围与例外!
2020/12/21 来源:http://www.acivisa.cn 编辑:Administrator
根据2020年5月24日发布的总统声明及后续补充声明,规定在入境美国之前的14天内,到过下列国家的外国旅客将被禁止入境:
巴西
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不包括欧洲以外的海外领土;
爱尔兰共和国;
26个申根国家(奥地利、比利时、捷克共和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意大利、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和瑞士)
伊朗伊斯兰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除外
该禁令不仅限于中国国籍,包含任何14天内有中国大陆旅行历史的非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
美国当地时间8月12日,国务院发布针对10014&10052号限制入境总统令的新的具体指导意见,允许符合条件的各类工作签证持有者(H1-B, L1等)入境。
以下人群,不受美国旅行禁令限制:
1、美国合法永久居民(即绿卡持有人);
2、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的配偶;
3、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外国人,但该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的未婚年龄不超过21岁;
4、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的兄弟姐妹,但均未婚且年龄不超过21岁;
5、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的子女,寄养子女或监护人的外国人,或根据IR-4或IH-4签证类别寻求进入美国的准收养人;
6、应美国政府邀请旅行,目的在于遏制或减轻该病毒的外国人;
7、根据《美国法典》第8卷第101(a)(15)(C)或(D)条作为非移民旅行的任何外国人。 1101(a)(15)(C)或(D),作为机组人员或以航空或海上机组人员的其他方式前往美国的任何外国人;
8、根据A-1,A-2,C-2,C-3(作为外国政府官员或该官员的直系亲属)寻求入境或过境美国的外国人,G-1, G-2,G-3,G-4,NATO-1至NATO-4或NATO-6签证;
9、根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或其指定人员的决定,其入境不会构成引入,传播或传播病毒的重大风险的任何外国人;
10、根据国务卿,国土安全大臣或其各自指定人员根据总检察长或其指定人员的建议确定的入境,其入境将进一步促进重要的美国执法目标;要么
11、由国务卿,国土安全大臣或其指定人员确定的,符合国家利益的任何外国人。
具体何时解除禁令,需要等待新政令颁布,更多详情可关注鹰飞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