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奥委会回应:不得以奥运健儿名字抢注商标-鹰飞国际

2021/08/23    来源:http://www.acivisa.cn    编辑:Administrator

奥运会刚刚结束,就有人打上了“奥运冠军”的主意,这不据天眼查App显示,奥运健儿姓名被多方抢注为商标。比如:

杨倩商标的注册信息有5条,国际分类涉及健身器材、服装鞋帽、酒、钮扣拉链等,申请人为朱江元、陕西唐森科技有限公司、叶尔帕提·吐地别克,商标状态均为申请中。

全红婵商标更是达到21条,天眼查显示,全红婵商标的国际分类涉及啤酒饮料、教育娱乐、服装鞋帽、办公用品、日化用品、餐饮住宿、医药等。且这些商标申请日期多在86日到810日之间,即东京奥运会闭幕前后。

 商标抢注

对此,中国奥委会发布郑重表示:

针对近期发生的杨倩、陈梦、全红婵等奥运健儿姓名被申请注册商标事宜,社会各界开展相关商业活动,应当保持理性,切实尊重运动员合法权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提示强调,如未获得运动员本人或未成年运动员监护人授权,不得以奥运健儿姓名恶意抢注商标或其他侵犯运动员姓名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有上述行为的,应及时撤回和停止实施商标注册申请。运动员及未成年运动员监护人有依法追究相关侵权行为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那么问题来了,把奥运冠军名字注册商标是违法行为吗?

是的,根据《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也明确,将政治、文化等领域公众人物姓名等申请注册为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条所指的其他不良影响

在飞姐看来,把奥运赛场上为国争光的运动员名字注册为商标,显然有蹭金牌效应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嫌疑,违背公序良俗,涉嫌恶意抢注,不应予以注册,对于这种恶劣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促进商标申请注册秩序正常化和规范化。

在这里,飞姐也要提醒大家,如果有企业成功注册了,根据商标法规定,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或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所以,走正规途径注册商标才是正确的道路!鹰飞国际专注国内外商标注册18年,经验丰富,成功率高,如果您有商标注册的问题咨询,欢迎致电4007227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