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曼公司注册要求

2013/03/14    来源:http://www.acivisa.cn    编辑:m_e6f5e5

开曼公司注册要求

·开曼群岛离岸公司可选择发行记名或不记名股票。

·开曼群岛政府对其离岸公司的注册资本并没有限制,最少投资为1美元,但是一般做法是采用50,000美元作为最少的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可划分为 50,000 股每股1美元。

·拟注册的公司名称不能与已注册公司之名称相同或太相似,除此以外,没有特殊要求。

·用以表示有限责任之公司名称结束语公司必须使用以 Limited、、Corporation、Incorporated、Society Anonym 或其缩写作为结束语以表示有限责任公司。除非经过特许,否则公司名称不能出现 BANK(银行) 、TRUST(信托)、MUTUAL FUND(基金)INSURANCE(保险)、 Royal(皇家)、Imperial(皇帝)、Empire(帝国)、 Bank(银行)、Insurance(保险)、 Building Society(建房互助协会)、或是REINSURANCE(再保险)等字眼。

·税务免除公司的名称中不需要一定注明"有限"。名称可以用拉丁字母表示。注册文件必须以英文书写。

·公司成立需28个工作天,即可完成注册登记,并拿到所有相关文件。

·可在香港、新加坡、美国证券交易市场挂牌买卖。

·公司成立后,可在世界任何国家从事任何合法的商业活动。

·公司董事/股东会议可透过委托代表出席方式(PROXY)来完成。

·公司可随时申请变更公司董事/股东及主要干部成员。可用公司名义开立银行户头,设立信托,开立信用状,押汇,转让信用证。不需要编制和提交财务报表。不需申报或缴纳任何税项,除了年度牌照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