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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L1签证如何转绿卡?
2017/03/06 来源:http://www.acivisa.cn 编辑:Administrator
美国L1签证转绿卡可以申请跨国公司经理移民EB1C,申请一经批准,主申请人、配偶及未满21岁之子女即可获绿卡赴美,成为美国永久居民。与美国L1签证相同,转美国绿卡也是基于跨国公司关系,即中国与美国公司存在母子隶属关系。
美国L1签证在美国转绿卡办理周期约8-12个月。申请EB1C跨国公司经理移民,要求美国子公司运营一年以上。受益人则可以是在美国的L1A,也可以是本人从未到过美国的国外母公司的经理。
美国L1签证申请EB1C有两种途径:
一是外国的一家总公司在美国新建一家分公司,经营一年以后可以为其公司的总裁直接提出移民申请。另一途径是:购买在美已运营三年以上的公司为分公司,业务不必相关联,构成母子隶属关系,外国的总公司汇款到美国收购控股的经营一年以上的美国公司,美国公司就可以为该公司的高级经理直接提出移民申请,成功后直接以全家绿卡到美国。当然两边的公司经营要比较好,被申请人情况要比较强,才能顺利办成功。
此类申请与L-1经理移民和投资移民比较有如下优点:
1. 投资现成美国公司就可直接申请EB1C移民,从而节省到美国新办L1分公司经营一年后才能提出移民申请的时间以及高额的经营费用;从而避免到美国新办L1分公司的麻烦(时间、费用和经营风险);
2. 投资额无具体规定,可以比投资移民的一百万或者五十万少,三十万足矣;
3. 批准的全家绿卡是正式绿卡,不像投资移民批准后头两年是条件绿卡;
4. 被申请人工作居留地点可选择:申请期间人在中国,该跨国公司经理可以呆在中国继续如常经营,等待其移民申请的批准。
申请批准后,全家到领馆办理移民签证赴美。该跨国公司经理既可以在美国以外继续经营生意,也可以申请以美国L1签证身份来美国分公司工作,或者在美国调整为美国L1身份以后,同时等待I-140移民绿卡申请的批准。I-140申请批准后,即可转到美国驻海外领馆办理移民签证,以尽快拿到全家绿卡。
L1签证转绿卡-EB1C的审查重点是:
L1签证转绿卡-EB1C重点审查美国公司和国外公司是否继续保持法定关系,美国公司是否真实经营,申请人的工作性质是否具有高级管理的性质,美国公司是否有能力负担申请人在美国的工作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