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L1签证详细解析,不看后悔此生

2013/01/13    来源:http://www.acivisa.cn    编辑:m_e6f5e5

L1签证是指跨国公司内部被调动的经理或具有特殊技能的职员所具有的签证或者身份。

以中国来讲,即在中国拥有一定规模企业的商人,在美国拥有分公司,其本人和即将调往美国分公司就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或具有特殊技能的职员均可申请。

法律允许L1签证申请人的家属随行。

L1申请人是接受中国总公司或母公司的调遣,前往美国分公司或子公司工作。如果在美国没有分公司或子公司,总公司或母公司需要从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开始。

在美国设立了子公司后,被派遣到美国的工作人员可以用L1AL1B两种签证,前者签发给赴美国分支机构经理或主管,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七年;后者签发给其专业人员,其在美国的居留期限最长可达5年。

法律允许L1持有人的配偶和21岁以下子女随行。L1持有人的家属可以在美国工作,子女享受美国免费教育福利。

L1A签证在申请时为非移民签证,但是,按照美国移民法有关条文的规定,在美国的分公司或子公司成立一年之后,L1-A签证持有者便可依法以EB-1C职业移民渠道申请永久居留身份,即拿"绿卡",不受任何移民配额的限制。

当申请人的申请获得批准后,其随行家属亦可同时获得绿卡。在领事馆申请签证的过程中,签证官不得以申请人具有移民倾向而拒绝签证,因为L1类别的签证在移民法中给予申请人有移民或者不移民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