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L1签证转EB-1C的详细介绍

2016/09/23    来源:http://www.acivisa.cn    编辑:m_e6f5e5

L1签证,众所周知的好处:L1签证转绿卡,一人申请,全家受益,是一种无排期、无涨价、无风险、低费用,高安全的移民美国的快速通道。

美国L1签证介绍:

美国企业高管移民即美国EB1-C职业移民,允许跨国公司将其在美国境外的高级管理人员派遣往美国的分支机构(或总部)继续从事高级管理工作。

EB1-C移民签证要求在美国的公司与在美境外的外国公司存在一种被认可的跨国公司合作关系。从境外派驻美国的高级管理人员是该类签证的申请人。在递交EB1-C申请前,美国企业必须全面运营一年以上;如未满一年,从境外派来的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先申请L1签证进入美国。

美国L1签证即跨国公司经理签证,是签发给被中国公司调派往美国分公司或合资公司工作的人员。申请人必须将在美国担任经理级职务或具有专业知识,且在申请签证前的三年中至少为同一雇主或公司连续工作一年。

美国L1签证转绿卡移民优势:

11人申请全家赴美、全家永久绿卡;

2、不受双边贸易和投资条约的制约;

3、对美国子公司的规模大小没有限制。

4、美国子公司无须与海外母公司从事完全相同的业务。

5、可申请绿卡:持有美国L1签证者,在美国公司成立一年后,L1延期成功即可以EBl-c第一优先移民申请的方式直接申请绿卡,不受任何移民配额的限制,直接取得美国的永久居留权。

6、风险最低:无投资额要求,全部项目投资款由申请人自行管理;

7、机遇最多:无经营范围限制,可根据实际情况开拓中美商机;

8、速度最快:从受理到获得L1签证最快三个月即可全家赴美;

9、移民最佳:子女和配偶可一同前往,子女免费读书,配偶合法工作;

10、门槛最低:美国移民局优先处理,无需排期,无名额限制,官网可查,成功率100

L-1(公司内部调职者)

如果您是跨国公司的雇员,被临时派往美国的上级机构、子公司或附属单位工作,则需申请L-1签证。此处所述跨国公司不限于美国/外国企业。要获得L-1签证,申请人必须属于管理层/高管层或拥有专业知识,并且被公司派往美国担任此类职位,但赴美前后的职位头衔不必完全相同。此外,在申请赴美工作的前三年中,申请人须在该跨国公司的美国境外机构连续工作满一年。只有在申请人准备就职的美国公司或附属机构获得USCIS的申请批件(无论以集体调职形式(blanket)还是个人调职形式)后,才能申请L-1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