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1工作签证的常见问题

2017/11/27    来源:http://www.acivisa.cn    编辑:m_e6f5e5

1、L1工作签证对申请人的要求?

答:1)请人必须是在美国注册的公司的股东,或从中国母公司派到美国子公司的经理、高级主管

2)申请人必须将在美国子公司担任经理以上职务且在申请签证前的三年中在中国母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

3) 美国政府对L1人员在美国子公司工作的薪金没有具体规定

2、L1工作签证是否要求中国母公司达到一定的注册资金、年限、利润、员工人数、税收等条件?

答:美国移民局对中国母公司的上述事项并没有明确的数量、金额限定,但原则是合理可信。母子公司分别是真实存在且正常运作的;真实的母子关系;L1申请人与公司之间是真实的雇佣关系等。从实践的角度,具备一定注册资金,公司年限较长,利润较高或稳定,员工人数达到一定规模,正常纳税的母公司获得L1签证的把握比较大。

3、美国子公司是否要租用办公场地?

答:是的。移民局会要求出示美国子公司有关资料,其中包括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及付款凭据。美国房租一般押一付三,因为L1签证的申请办理时间一般为3、4个月,因而递交L1申请时会提供租赁合同,一个月的押金,及一个季度的租金。芝加哥地区房租为$1000/月左右,加州$1500/月左右,纽约$1800/月左右。如果您一年后还想申请绿卡,则申请绿卡时租金至少要交够12个月,如您不能租美国子公司办公室美国认证协会可以协助解决。

4、美国子公司是否要有启动资金?

答:是的。移民局要求美国子公司要具备支付员工工资以及维持公司正常运转所需的资金,所以子公司银行账户内需要有一定的资金,一般5-10万美元不等。但这部分资金完全属于子公司所有,公司可以自由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