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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集体调职签证申请
2017/11/15 来源:http://www.acivisa.cn 编辑:M_FF8ABC
一些已经成功申请了L-1签证的跨国公司可以进行L-1集体调职签证申请程序,通过一次申请,将一定数目的合乎L-1要求的员工送到美国关联公司从事相关职位工作。希望进行L-1集体调职签证申请程序的跨国公司满足以下的要求:
对于申请人跨国公司的要求:
1、跨国公司的每一个合乎L-1要求的机构都必须进行商业运作或服务
2、跨国公司的美国关联公司必须在美国拥有办公场所并且已经运营了1年以上
3、该跨国公司必须在美国境内境外至少总共拥有三个分公司,附属公司或子公司
并且,该跨国公司还必须至少满足如下三个条件中的任意一条:
1、该跨国公司至少在提交集体调职签证申请前的一年内获得了10个以上L-1签证
2、该跨国公司以及在美国的子公司或附属公司总共年销售至少达到25,000,000美元
3、该跨国公司在美国至少雇佣了1,000名员工以上
对于受益人员工的要求:
注意如果集体调职签证申请的收益人是拥有专业知识的人员(L-1B),根据美国移民法,该受益人必须同时是专业人员(Professional)移民法罗列的职业有建筑师,工程师,律师,医生,外科手术医生,各种教育机构的老师。但不仅仅限于这些职业。
通常情况下,在L-1集体调职签证申请批准后,作为申请的跨国公司只需要完成I-129S表格并连同L-1集体调职签证申请批准通知以及需要的证据邮寄给海外机构的员工,然后他们再使用这些文件在海外领事馆申请签证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