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9月最新移民排期

2016/08/10    来源:http://www.acivisa.cn    编辑:m_e6f5e5

  美国国务院8月8日公布今年9月签证公告,8月份大陆出生“绿卡最后批准排期”的职业移民,九年来首次出现排期。9月份如外界所料,维持排期日为2010年10月1日,预估10月份美2017年财年开始,或将恢复过去的“有名额”状态。

  绿卡批准排期

  亲属移民

  亲属移民的“绿卡最后批准排期”(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简称“绿卡批准排期”),港澳台及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第一优先及第二优先B类同步移进,第二优先A类及第三优先原地踏步,第四优先港澳台移进23天,中国大陆出生则仍原地踏步。具体更动情形如下:

  F-1类:移进3个月23天,由2009年5月22日推进到2009年9月15日

  F-2A类:原地踏步,维持在2014年11月15日

  F-2B类:移进23天,由2010年1月8日移进到2010年2月1日

  F-3类:原地踏步,维持在2004年12月1日

  F-4类:港澳台出生申请人移进23天,由2003年9月15日移进到2003年10月8日

  F-4类: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原地踏步,维持在2003年1月1日

  职业移民

  至于职业移民的“绿卡批准排期”,对港澳台申请人来说,EB-3类(专业技术劳工及其他非技术劳工),移进1.5个月,由2016年3月15日推进到2016年5月1日,EB-2类原地踏步,维持在2014年2月1日,其它类别都有名额。

  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所有类别都无变动。

  2016年9月美国职业移民排期

  A表:绿卡批准排期表

亲属移民全球(除中国大陆、印度、墨西哥及菲律宾)出生地在中国大陆
第一优先2009年9月15日(移进3个月23天)2009年9月15日(移进3个月23天)
第二优先(2A)2014年11月15日(原地踏步)2014年11月15日(原地踏步)
第二优先(2B)2010年2月1日(移进23天)2010年2月1日(移进23天)
第三优先2004年12月1日(原地踏步)2004年12月1日(原地踏步)
第四优先2003年10月8日(移进23天)2003年10月8日(移进23天)
职业移民全球(除中国大陆、印度、墨西哥及菲律宾)出生地在中国大陆
第一优先有名额2010年1月1日(原地踏步)
第二优先2014年2月1日(原地踏步)2010年1月1日(原地踏步)
第三优先2016年5月1日(移进1.5个月)2010年1月1日(原地踏步)
第三优先其他(非技术)劳工2016年5月1日(移进1.5个月)2004年1月1日(原地踏步)
第四优先有名额有名额
第五优先有名额2014年2月15日(原地踏步)
第五优先(区域中心)有名额2014年2月15日(原地踏步)

  递件排期

  美国国务院签证公告自去年10月起实行双轨制,在“绿卡批准排期”之外增加了一项“递交申请排期”(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简称“递件排期”)。

  9月递件排期表的亲属移民及职业移民,港澳台申请人及中国大陆出生申请人均无更动。

  2016年9月美国移民排期

  B表:递件排期表

亲属移民全球(除中国大陆、印度、墨西哥及菲律宾)出生地在中国大陆
第一优先2010年1月1日(原地踏步)2010年1月1日(原地踏步)
第二优先(2A)2015年11月22日(原地踏步)2015年11月22日(原地踏步)
第二优先(2B)2011年2月8日(原地踏步)2011年2月8日(原地踏步)
第三优先2005年8月22日(原地踏步)2005年8月22日(原地踏步)
第四优先2004年6月15日(原地踏步)2004年6月15日(原地踏步)
职业移民全球(除中国大陆、印度、墨西哥及菲律宾)出生地在中国大陆
第一优先有名额有名额
第二优先有名额2013年6月1日(原地踏步)
第三优先有名额2015年5月1日(原地踏步)
第三优先其他(非技术)劳工有名额2009年8月1日(原地踏步)
第四优先有名额有名额
第五优先有名额2015年5月1日(原地踏步)

  注:

  美国国会每年发放的亲属移民类别及额度如下(总计226,000):

  第一优先F1:美国公民成年未婚子女,每年23,400人。

  第二优先F2-A 、F2-B: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未婚子女及美国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每年114,200人。

  第三优先F3: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每年23,400人。

  第四优先F4: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每年65,000人。

  美国国会每年发放约140,000张职业移民签证,计有以下五个优先领域:

  第一优先 EB-1:杰出人才、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跨国公司高级主管或经理。

  第二优先 EB-2:拥有高等学历的专业人员,以及在艺术、科学或商业领域具特殊能力的人才。

  第三优先 EB-3:不具有高等学历的技术工人、专业人员、非技术工人。

  第四优先 EB-4:一些特殊移民,包括宗教工作者。

  第五优先 EB-5:投资移民